類別歸檔: 計畫

臺南市111年度 [原知原謂]原住民族知識擂台競賽實施計畫

計畫      題庫

壹、計畫依據:

一、原住民族教育法第19條。

二、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課程綱要。

三、臺南市原住民族教育方案。

四、臺南市推動族群主流化政策實施綱領。

五、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111年度計畫。

貳、計畫目的:

一、因應創意原民文化教學,以落實學校原民文化教育。

二、增進學生多元文化能力,奠定多元文化學習基礎。

三、藉由競賽活動,提升學生族群欣賞及文化認同。

參、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

協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中心

臺南市東區德高國小

肆、參與對象:本市轄屬國民中學暨國民小學學生組隊參加。

本計畫參與人員及承辦工作人員,會議期間核予公(差)假登記參加。

伍、競賽日期及地點:現場擂台賽訂於111年10月19日(星期三)上午9時,假臺南市東區德高國民小學仰德樓2樓視聽教室舉行。

陸、競賽方式:

一、參賽隊伍名額:國中組與國小組分別舉行,每隊4人及1名指導老師,參賽學生若於競賽

當日因不可抗力之原因致無法參賽,由候補名單內學生遞補。

二、競賽辦法:

1.若各組報名隊伍超過16隊,則於10月4日(星期二)上午10時10分舉辦線上初賽,依照

線上初賽之積分高低取前16隊參加現場擂台賽。線上初賽詳細操作及連線測試時間,

將於領隊會議公布。現場擂台賽採單淘汰賽制,並於領隊會議說明競賽規則。

2.若各組報名隊伍少於16隊,則不舉行線上初賽,於領隊會議中決定賽制及獎項,並抽

籤決定賽程,學校代表未到由原民中心代為抽籤。

三、參加現場擂台賽之隊伍請於10月19日上午9時前完成報到手續,超過規定時間尚未完成報

到視為棄權。

柒、報名方式:

一、所有學生不分族別皆可報名參加。

二、原住民族學生人數多於10人之學校,請鼓勵學生報名參加。

三、參賽隊伍請於111年9月22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至google表單填寫報名資料,請填寫

隊伍名稱、參賽學生中文姓名、英文姓名、族別、性別、膳食,並請提供學生之教網中

心openID帳號以供競賽程式平台校對,表單網址

https://forms.gle/ZX7a6HY9N5iRfJHq9。相關疑問請洽原民中心許瑛霞老師,原民中心

網路電話69032,電話(06)2906584分機11。

捌、競賽內容範圍

以臺南市國中小原住民族知識擂台競賽題庫為原則,內含原住民族文化教育、107-111年原住民族文化教育相關時事、國民教育階段各年級各學習領域與「原住民族文化教育」有關之內容、臺灣原住民族資訊資源網http://www.tipp.org.tw/之內容等。

玖、競賽規則:

依據臺南市111年度原住民族知識擂台競賽規則辦理(如附件一)。

拾、領隊會議:

一、訂於111年9月29日(星期四)上午9時假東區德高國小原民中心集思教室辦理。

二、請參賽隊伍派員參加,於會議中抽籤決定賽程,如未派員則由承辦單位代為抽籤。

拾壹、經費概算:

本市教育局年度預算內補助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經費項下支應。

拾貳、預期效益:

一、能因應創意教學落實學校原民文化教育。

二、能增進學生多元文化能力奠定學習基礎。

三、能藉由競賽活動提升學生族群欣賞及文化認同。

拾參、獎勵:

ㄧ、學生部分:頒發獎狀與禮券。

二、指導教師

1.每隊參賽學生指導教師限1人。

2.指導學生獲第1、2、3名之市立學校教師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
件作業規定」給予獎勵。

3.非本市編制內之指導人員由本局製發獎狀表揚鼓勵。

三、辦理獎勵:

本案活動之辦理學校,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辦理獎

勵,由本局業務承辦人視辦理成果簽核。

拾肆、本計畫經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111年度原住民族文化教育知識擂台競賽規則

  • 宗旨:

一、因應創意原民文化教學,以落實學校原民文化教育。

二、增進學生多元文化能力,奠定多元文化學習基礎。

三、藉由競賽活動,提升學生族群欣賞及文化認同。

  •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

三、協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中心

臺南市立東區德高國民小學

  • 競賽隊伍規定:

一、每隊選手4人,候補2人及1名指導老師。

二、參賽學生若於參賽當日因不可抗力之原因致無法參賽,各

校由候補學生替代。

三、參賽隊伍組成以就讀同一學校為限。

四、參賽隊伍請設計隊名及隊呼,於主持人介紹學校時,呼喊

隊呼。

五、鼓勵學校以具各族群特色的服裝參加競賽。

  • 競賽方式:

一、若各組報名隊伍超過16隊,則擇期舉辦線上初賽,依照線

上初賽之積分高低取前16隊參加現場擂台賽,線上初賽詳

細操作及連線測試時間,於領隊會議公布。現場擂台賽採

單淘汰賽制,並於領隊會議說明競賽規則。

二、若各組報名隊伍少於16隊,則不舉行線上初賽,於領隊會

議中決定賽制及獎項,並抽籤決定賽程,學校代表未到由

原民中心代為抽籤。

三、參加現場擂台賽之隊伍請於上午9時前完成報到手續,超

過規定時間尚未完成報到隊伍視為棄權。

  • 現場擂台競賽答題方式:

一、第一輪競賽與第二輪競賽:

  1. 採用資訊中心「競趣玩iplay」程式平台進行,各隊於賽前提供領隊學生的Open ID帳密以製作QRcode或登入程式平台;競賽時,每隊隊員按順序(1g2g3g4)輪流上場使用程式平台,針對平台上的問題,點選答案。
  2. 每場比賽結束後,積分高的隊伍自動晉級(若遇平手,採”比賽重置”,再比一次)
  3. 第一輪競賽結束後,晉級者進入第二輪競賽,第二輪競賽獲勝隊伍進入準決賽和決賽。

(二)準決賽與決賽以搶答賽方式進行:

  1. 計分方式:每組有4人,以答完10題為原則, 答對一題以10分計算,答錯扣5分(最終題比分為同分時則增加一題,以分出勝負)。
  2. 每一題由各組出派一人,站到按鈴處,由主持人讀題之後,進行搶答,並由裁判員認定由那一組回答,若有一組搶答按鈴成功,但最終由主持人讀五秒計算回答時間限制,若取得優先一組未能答對或無答題則主持人可由另一組回答,若另一組也未能答對題目則由裁判員解答之。
  3. 若兩組未能搶答,則由主持人讀秒(五秒)後,請裁判員對題目進行解題,則該題兩組均未得分。
  4. 兩組搶答進行中不得進行討論,同組員若有傳話之情事發生,則扣處該組五分。
  5. 成績計算由比賽後計算之,由較多分者勝出,進入下一輪賽制,敗隊淘汰。
  6. 每場比賽約以十分鐘計算之。
  • 競賽題目內容:

以臺南市國中小原住民族知識擂台競賽題庫為原則,內含原住民族文化教育、107-111年原住民族文化教育相關時事、國民教育階段各年級各學習領域與「原住民族文化教育」有關之內容、臺灣原住民族資訊資源網http://www.tipp.org.tw/之內容等。

 

  • 獎勵方式:

ㄧ、學生組:頒發獎狀及禮券(僅限上場學生,以16隊為例)

1.第一名1隊—禮券600元及獎狀一張(4人)

2.第二名1隊—禮券500元及獎狀一張(4人)

3.第三名2隊—禮券400元及獎狀一張(8人)

4.第四名4隊—禮券300元及獎狀一張(16人)

5.第五名8隊—禮券200元及獎狀一張(32人)

二、指導教師

1.每隊參賽學生指導教師限1人。

2.指導學生獲第1、2、3名之市立學校教師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給予獎勵。

3.非本市編制內之指導人員由本局製發獎狀表揚鼓勵。

  • 其他注意事項:
  1. 現場人員需遵守比賽規則,保持安靜,不得喧嘩。
  2. 無參與比賽之隊伍請勿擅自進入比賽場地,違者取消資格。
  3. 比賽隊伍參加人員必須提供學生名冊以茲確認,如有冒名頂替行事,取消比賽資格。
  4. 不得以任何形式(手勢、聲音…等)提供台上參賽隊伍答案或影響比賽進行。
  5. 比賽中對問題答案有疑義,以現場評審團(主辦單位聘請之專家學者)說明為主,參賽隊伍需尊重其專業並服從判定。

 

 

111年度【原知原謂】原住民族知識擂台競賽程序表

 

時間 流程 備 註
08:30~09:00 選手報到(國小國中)、評審會議

 

09:00~09:10 長官來賓致詞

 

09:10~10:10 國小組競賽

 

10:10~10:20 中場休息

 

10:20~11:00 國小組準決賽與決賽

 

11:00~11:10 中場休息
11:10~11:40 國中組競賽
11:40~11:50 計算成績
11:50~12:30 頒獎、合影打卡

 

12:30 賦歸
以上流程是預估競賽時間,屆時依實際情況調整

1.比賽日期:111年10月19日(星期三)

2.比賽地點:臺南市東區德高國小仰德樓2F 視聽教室
(台南市東區德崇善路1155號)

承辦人: 原民中心 許瑛霞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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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 [原知原謂—溝通表達] 原住民族知識擂台競賽實施計畫

子計畫3–109年度 [原知原謂—溝通表達]  原住民族知識擂台競賽實施計畫

壹、計畫依據:
一、原住民族教育法第19條。
二、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課程綱要。
三、臺南市原住民族教育方案。
四、臺南市推動族群主流化政策實施綱領。

五、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109年度計畫。

貳、計畫目的:
一、因應創意原民文化教學,以落實學校原民文化教育。
二、增進學生多元文化能力,奠定多元文化學習基礎。

三、藉由競賽活動,提升學生族群欣賞及文化認同。

參、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
協辦單位 : 臺北市立大學學習與媒材設計學系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中心
臺南市東區德高國民小學

肆、參與對象:本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5、6年級學生組隊參加。
本計畫參與人員及承辦工作人員,會議期間核予公(差)假登記參加。

伍、競賽方式:
一、競賽隊伍名額:每校限2隊,每隊4人及1名指導老師,參賽學生若於參賽
當日因不可抗力之原因致無法參賽,各校可出示證明並指派其他學生替
代。

二、競賽隊伍資格及限制:參賽隊伍以同一就讀學校為限。

三、各競賽單位應參考本計畫相關規定,依下列方式參加初賽、複賽及決賽。
(一)初賽:以校為單位組隊參賽(各校限2隊),就參賽隊數抽籤決定賽程,獲24勝隊伍進入複(決)賽。

(二)複賽:參賽隊伍超過16隊時辦理複賽,由優勝隊伍進入決賽。
(三)決賽:依總分數決定排名順序。
四、各校須於競賽時間30分鐘前完成報到手續,超過比賽時間尚未完成報到隊伍視為棄權。

五、競賽流程:(視參賽隊數多寡,得由主辦單位調整時間)
時間              內容
08:00-08:40 報到、分組、抽籤
08:40-08:50 賽程說明及示範
08:50-09:00 開幕式(長官致詞)
09:00-12:00 初賽
12:00-13:30 午餐
13:30-14:30 複賽
14:30-15:00 決賽
15:00-16:00 成績統計、公布及頒獎
16:00~         賦歸

陸、報名方式:
參賽隊伍需於109年4月22日(星期三)前將競賽報名表(附件2)以親送或掛
號方式(親送者以收件章、掛號者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寄送至原民中心
(臺南市東區崇善路1155號)或將競賽報名表以傳真方式傳至(06)2904690,
請於傳真之後電洽(06)2906584#11確認,始完成報名手續。

柒、競賽內容範圍
以原住民族文化教育為範疇,並配合原住民族文化教育相關時事,範圍以下列為原則:
一、國小各年級各學習領域與「原住民族文化教育」有關之內容。
二、106-109年原住民族文化教育相關時事。
三、台灣原住民族資訊資源網http://www.tipp.org.tw/。
四、臺南市國小原住民族知識擂台競賽題庫(附件4)。

捌、競賽規則:

依據109年度原住民族文化教育知識擂台競賽規則(附件3)辦理。

玖、領隊會議:
一、暫訂於109年5月20(星期三)下午2時假東區德高國小辦理。
二、請參賽學校派員參加,於報名截止日之後通知參賽學校會議時間。
三、於會議中抽籤決定賽程,如學校代表未到由原民中心代為抽籤。

拾、經費概算:
本市教育局年度預算內補助原民中心業務推動計畫項下支應,詳如概算表(
附件1),本案預估經費為新台幣13萬元整。

拾壹、預期效益:
一、能因應創意教學落實學校原民文化教育。
二、能增進學生多元文化能力奠定學習基礎。
三、能藉由競賽活動提升學生族群欣賞及文化認同。

拾貳、獎勵:
一、學生組:頒發獎狀及獎品
1.第一名1隊—禮券500元及獎狀一張(4人)
2.第二名2隊—禮券400元及獎狀一張(8人)
3.第三名3隊—禮券300元及獎狀一張(12人)
4.第四名4隊—禮券200元及獎狀一張(16人)
5.第四名5隊—禮券100元及獎狀一張(20人)
二、指導教師
1.每隊參賽學生指導教師限1人。
2.指導學生獲第1、2、3名之市立學校教師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給予獎勵。
3.國立及私立學校指導學生榮獲第1、2、3名之教師由本局函請所屬學校
依上開作業規定給予獎勵。

4.非本市編制內之指導人員由本局製發獎狀表揚鼓勵。
5.同一教師指導學生分獲各名次時,以最高獎勵一次為限。
三、辦理獎勵:
本案活動之辦理學校,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

業規定」辦理獎勵,本局業務承辦人視辦理成果簽核。

拾叁、本計畫經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 109年度 [原知原謂—溝通表達] 原住民族知識擂台競賽規則

一、參賽隊伍需設計隊名及隊呼,隊呼內容為介紹隊伍或學校之特色,於主持人介
紹學校時呼喊隊呼。
二、各階段競賽方式:
(一)預賽:採各校自由組隊參加,並由各校舉辦預賽選出各校代表隊伍,或由校
方指派1隊代表學校參加初賽。
(二)初賽:比賽分組及位置於領隊會議抽籤決定。每回合分數最高者為該小組之
優勝隊伍,各小組之優勝隊伍取得參加複賽資格。
(三)複賽:比賽分組及位置於領隊會議抽籤決定賽程,每回合分數最高者為該小
組之優勝隊伍,各小組之優勝隊伍進入決賽。
(四)決賽:比賽分組及位置於領隊會議抽籤決定,依總分數決定排名順序,如有
2隊(含)以上總分數相同,則進行1題「PK」驟死賽,答對者排名較前,完成
前四名排名。
三、答題規則:
(一)比賽前,各隊自行決定隊員答題順序(穿著號碼衣,序號1、2、3、4),競賽
時排列方式由主持人指定答題者,每位隊員皆須依序輪流作答,如有違反規
定者經裁判認定扣總分10分。
(二)每回合題目數為10題,題型含是非、選擇及簡答題。
(三)答題方式
1、積分題(是非題、選擇題、簡答題)
題目秀在銀幕上,並由主持人簡述之,參賽隊伍可一邊討論一邊以白板筆將答
案(正楷且工整)書寫在白板上,每題討論時間為10秒,時間到時主持人
說出「請作答」時,參賽隊伍必須立刻把「白板答案秀出來」,延遲該題
不計分。
2、搶答題
題目秀在銀幕上,並由主持人簡述之,參賽隊伍可一邊討論一邊以白板筆將答
案(正楷且工整)書寫在白板上,作答完畢立即舉手搶答並須立刻把「白
板答案秀出來」,此時由主持人判定答案是否正確。倘若參賽隊伍未以白
板作答而先舉手,或舉手後再以白板作答之隊伍,均喪失本題答題權,則
該題機會須讓給其他參賽隊伍進行搶答。
(1)是非題:若回答是非題答案是錯的,本題不計分,由主持人說出正確答

案後,進入下一題。

(2)選擇題:若回答選擇題答案是錯的,則該題機會須讓給其他參賽隊伍進行

下一輪搶答。

29

(3)簡答題:若回答簡答題答案是錯的或不清楚、不完整,則該題機會須讓給

其他參賽隊伍進行搶答。

(四)題目及答案順序與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網站提供之題

庫未必完全相同。

四、計分方式:
(一)每答對一題得10分。
(二)搶答題,每答錯一題倒扣5分。
(三)競賽現場備有計分板,隊伍可立刻得知分數之情況。
五、每一輪比賽時,如參賽隊伍對主持人判定之答案有疑義,由現場評審團(主辦
單位聘請之專家學者)說明判定,參賽隊伍需尊重其專業並服從判定。
六、現場人員需遵守比賽規則,保持安靜,並不得大聲宣嘩以及在台下以手勢或其
他方式告知台上隊伍答案,若有此狀況發生,則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七、比賽中,除工作人員外,其餘人員若需要為參賽隊伍拍照,不得超越比賽區域
,更不得影響比賽秩序。
八、凡當場無比賽之參賽隊伍擅自進入比賽場地者,一經發現得取消該隊之資格及
在所有比賽所得之分數。
九、參賽隊伍如有資格不符者,一經證實,即取消該隊在該項比賽中所得之名次。
十、參賽隊伍在競賽期間如有違背運動精神或不正常之行為及不服裁判之情形,經
查明屬實者得通知其所屬學校議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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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 [原知原謂] 試題題庫

原住民知識素養大考驗競賽試題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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