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05年度防災校園建置學校輔導訪視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災害防救法。
二、教育部「構建校園災害管理機制實施要點」。
三、105年度教育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防災教育計畫。
四、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5年度防災教育計畫。
貳、目的:
一、協助申請辦理防災校園建置之第一類學校有效執行防災教育計劃,到校輔導依學校周遭環境,進行在地化災害潛勢檢核,並提出具體建議。
二、聘請專家學者及輔導團輔導學校完成執行例行性之校園安全檢核及防災演練等工作,並給予指導建議。
三、規劃並參酌教育部輔導模式推動所屬各級學校防災校園建置,並賡續完成所屬國民中小學防災校園第一類基礎建置案。
四、積極鼓勵參與計劃學校參加大會師發表,提高本市防災工作績效與能見度。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教育部、臺南市政府災害防救辦公室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關廟區五甲國民小學
肆、說明:
一、本市105年度防災校園建置第一類學校如下:學甲國小、西門國小、北門國小3校。
二、由本市防災教育輔導團四人及防災領域專家學者二人組成輔導小組,至少進行輔導訪視二次並提供諮詢,以期第一類學校深化防災校園建置。
三、輔導小組召開會議,建立標準化流程及訪視要點,以達橫向聯繫之功效。
四、協助學校依計畫進行各項防災工作,並完成成果報告書。
五、協助並鼓勵參與計劃學校參加防災大會師發表。
伍、所需經費:詳如經費概算表(附件一)
陸、承辦學校有功人員嘉獎2次3人、嘉獎1次3人。
柒、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