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105年度災害防救管理暨防災教育實施計畫
105年2月1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050072803號函
壹、依據:
一、教育部103年11月12日臺教學(五)字第1030154442A號令修正發布「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及所屬機構災害防救要點」。
二、臺南市災害防救深耕計畫細部執行計畫書。
三、臺南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四、教育部105年度「防災教育」統合視導訪視指標。
貳、目標:
一、透過「減災、整備、應變、復原」四階段工作整備,整合人力、物力資源,達成「多一分準備,少一分災害」的目標。
二、強化師生對災害防救應變能力,培養具有環境與防災素養的公民。
三、提升學校(幼兒園)的防救災能力,確保校園安全。
四、強化災害高潛勢學校(幼兒園)針對自身高潛勢項目擬定及執行防災應變作為。
五、加強對家庭防災卡之宣導工作,由學(幼)生帶動家長,引導社區提升災害防救素養。
六、推動學校設計符合實際災害潛勢之生活化防災教學模組,提升師生與家長對在地災害威脅之認識與準備。
參、實施對象:臺南市政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
肆、工作項目:
一、督導各校(園)依災害潛勢分析檢討及修訂校園災害防救計畫。
二、強化校園防災教育推動機制,協助各校(園)建置防災校園。
三、設計防災教育課程教學及研發防災教材。
四、培育在校(園)級防災師資,鼓勵學校教育人員參加防災教育知能培訓課程。
五、督導各校(園)落實各項防災教育宣導及疏散演練活動。
六、強化災害高潛勢學校(幼兒園)防災作為,改善防災設施及積極消弭高潛勢因素。
七、依國家防災科技中心災害潛勢地圖GIS圖資、學校(幼兒園)填報資料及參考學術單位相關研究成果建立本市災害潛勢學校名單。
八、災害高潛勢學校(幼兒園)依災害潛勢分析訂定質化與量化目標,並依目標推展防災工作。
九、輔導災害高潛勢學校(幼兒園)整備各項防災設施及強化應變組織與應變知能。
十、提升轄屬學校對教育部防災校園建置計畫之參與度,逐年增加參加該計畫之學校數量。
伍、本市防災教育年度量化與質化指標:
一、量化指標:
(一)協助各校(園)完成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書審查及修正作業。(高中4校、國中58校、國小209校、幼兒園515所)
(二)辦理防災避難掩護演練觀摩會共2場次(含國中小及幼兒園演練,內容以地震災害與風水災為主)。
(三)辦理防災教育到校輔導共達50校(本局選定輔導學校後,由本市防災教育輔導小組編組至該校進行輔導工作)。
(四)辦理防災教育校外教學推廣補助22校(補助本市偏遠地區學校至本市防災教育館進行體驗,並結合古蹟巡禮,辦理一日校外教學活動)。
(五)辦理防災教育研習共3場次(結合本局各項研習辦理)。
(六)辦理國家防災日影片評選計622校(含專設幼兒園及私立幼兒園)。
二、質化指標
(一)強化臺南市防災教育網站內容,提供本市防災教育之最新訊息及相關防災網站連結,以利相關資訊之分享與流通,促進防災教育推廣與普及。
(二)辦理學童防災文宣品設計製作比賽,擇優頒發獎勵,作品運用為防災教育教材。
(三)強化與推廣家庭防災卡,增進學校、家庭及社會防災意識。
(四)舉辦國家防災日闖關活動,提升整體宣導成效。
(五)督導學校完成全國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資訊管理系統之填報與更新,以 利校方及本局掌握學校最新災潛情況。
陸、實施策略:
一、督導各校(園)依災害潛勢分析檢討及修訂校園災害防救計畫。
(一)督導各校(園)檢討修訂符合學校在地化災害潛勢與災例之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營造健康與安全的校園環境,各校(園)應根據已訂定的災害防救計畫及104年的執行成果,依照災害類別,分減災、整備、應變、復原四階段,修訂更確實可行有系統的校園災害防救計畫,送本局防災教育推動工作小組審核後,並將此計畫置於學校首頁專區以供查核。
(二)協助各校(園)深入了解學校災害潛勢,並配合各區公所公告之鄰里簡易疏散避難地圖繪製修改校園災害潛勢地圖、災害避難疏散路線圖、各應變用品存放位置圖及安全避難場所位置圖後公告全校師生周知,各校(園)執行成效並列入到校抽訪及防災教育執行考核之評比項目。
二、強化校園防災教育推動機制,協助各校(園)強化防災校園建置。
(一)落實「臺南市各級學校防災教育輔導小組」工作機能,結合消防局、區公所等機關及防災專業機構專家,廣邀附近大專院校團隊,結合環境教育輔導團,共同推動校園防救災永續環境建置及防災教育工作,
並統籌各科室推動各項校園防災教育與防災工作。
(二)配合教育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105年度防災校園建置計畫及縣(市) 防災教育計畫」,強化本市防災教育輔導暨推動小組之輔導能量,提供本市各級學校更全面之防災教育資源。
三、推動防災教育課程教學及研發防災教材。
(一)辦理在地化教學模組建立及融入教學研習,提升各校(園)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研發防災教材及融入教學能力。
(二)廣徵各校(園)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設計的在地化防災教學模組,同時參考環境教育輔導團研發、蒐集、更新之相關永續校園環境教材、教案及多媒體,並結合與相關單位之合作計畫,彙編全市防災教材,讓各校(園)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依照不同年級、學校特性選擇,融入相關領域進行教學活動。
(三)結合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數位多媒體小組,製作防災教育數位學習素材,協助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從事防災教育個別化教學。
(四)建置及充實數位防災教育共享平台,以供防災教育資源分享,落實於課程及教學。
四、培育在校級防災師資,鼓勵各級教育人員參加防災教育知能培訓課程。
(一)鼓勵各校(園)教育人員踴躍參與學術及民間團體辦理的多元化防災及環境教育課程(研習會、演講、工作坊、研討會…等)。
(二)配合教育部等中央部會辦理防災相關在校級或縣市級防災教育師資培育課程,並持續辦理相關研習,協助本市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取得在校級防災教育種子師資資格。
(三)辦理校長、主任防災培訓研習課程,提升校園災害應變指揮職能。
(四)實施「防災素養指標」評鑑測驗,藉此檢視各校(園)教職員工及學(幼)生防災知識態度及技能,做為推動防災教育之參考。
五、督導各校(園)落實辦理各項防災教育宣導及疏散演練活動。
(一)本市所有學校每年必須辦理防災教育主題活動(例如防災觀摩演練、防災專題演講、防災融入式教學、海報或漫畫比賽等)達2場次以上(其中1場必須結合社區資源共同辦理)。
(二)督導學校舉辦校園防災地圖繪製、鼓勵防災教育創意競賽活動,如徵文、繪畫(本)、展覽、戲劇、網頁、宣導短片、海報、有獎徵答、闖關遊戲等動態、靜態活動及教學觀摩等活動,並提供必要協助。
(三)明訂每學期第3週為防災教育週,每校(園)每學期至少辦理1次防救災演練,每年3月及9月督學視導主題為防災教育,由駐區督學及防災教育輔導小組演訓組人員實際到校,檢驗各校(園)學(幼)生疏散避難演練情形及學校害應變組織之運作。
(四)請臺南市政府災害防救辦公室指導辦理,學校與社區、區公所共同參與的分區防災演練觀摩及宣導活動。
(五)對於各校(園)學(幼)生容易發生的人為災害,如:外力入侵校園之暴力事件、交通事故、溺水、遊戲或運動傷害等,學校應於學期間辦理相關的安全教育宣導活動及應變處置演練,以減少意外事件發生。
(六)透過「家庭防災卡」推廣社區及家庭防災觀念。
(七)結合學(幼)生家長會及社區資源(如里民辦公室、社區發展協會等),推展具在地災害特性之防災教育活動,建立學校社區防災網絡,讓災害防救知能落實於生活中。
(八)輔導本市具兩種以上災害高潛勢學校參與「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防災校園建置計畫」,給予專案輔導及經費補助。
六、強化災害高潛勢學校防災作為,改善防災設施及積極消弭高潛勢因素。
(一)清查全市各項災害高潛勢(含地震、颱洪、坡地、人為災害)以及具兩種以上高災害潛勢之學校名單,並造冊列管。
(二)災害高潛勢學校應針對高潛勢項目製作防災地圖,並於校園公布周知。
(三)高災害潛勢學校應結合其高潛勢項目建立複合式災害防救演練腳本,並每年至少1次依腳本實際演練。
(四)颱洪高潛勢學校由教育局會同水利局及專家學者進行現場會勘,並依水利局及專家學者意見由學校提報改善計畫,並予以經費補助進行改善。
(五)地震高潛勢學校完成建物初評及複評,若有需要依急迫順序補助經費
進行詳評。
(六)坡地災害高潛勢學校完成順向坡調查,並擬訂改善計畫。
柒、經費概算:(略)
捌、各項子計畫辦理時程表:
捌、成果彙報:
一、各項成果:
(一)各級學校於辦理各項防災教育活動、座談會、學術研討會、防災演練及工作檢討會後,彙整相關成果資料,並上傳成果至學校防災教育網站及教育局線上填報系統。
(二)請各校(園)至教育局線上調查系統填報「編號:○○○ 105年臺南市校園防災教育各項活動成果填報」,105年11月1日啟用)。
二、落實防災教育及配合教育部統合視導項目,各校(園)執行防災教育及宣導活動自評表(如附件五),以紙本免備文逕送,委由防災教育輔導小組考評各校(園)執行成果,作為訂定106年計畫參考,並對執行不力學校進行輔導。
玖、績效獎勵:
一、各級學校防災教育考核與獎懲
(一)各校(園)運用年度工作檢討會進行績效管考辦理獎勵(懲),教育局亦將辦理考評及獎勵(懲)。
(二)教育局考評
1、考評等第:採特優、優等、甲等及待改進四項等第。
2、組別:分為國中組(含市立高中)、國小組及幼兒園組等三組。
(三)績優學校獎勵
1、特優:嘉獎2次5人。
2、優等:嘉獎1次5人。
3、甲等:嘉獎2次1人、嘉獎1次1人。
4、特優及優等校數以受評校數之六分之一為原則;其中前三分之一為特優、後三分之二為優等。
5、私立幼兒園績優學校人員核頒本局獎狀乙紙。
6、未依規定相關校園防災法規辦理,呈報相關宣導執行成果資料之學校,校(園)長列入年終考核辦理。
7、以上敘獎人次皆含校(園)長。
二、本計畫之各項子計畫承辦學校獎勵
(一) 校園災害防救演練觀摩會:主辦─1人記功1次、協辦─嘉獎2次2人及嘉獎1次3人。
(二) 防災教育校外教學:辦理學校嘉獎2次1人或嘉獎1次2人。
(三) 強化防災教育網站:主辦─1人嘉獎2次、協辦2人嘉獎1次。
(四) 其它子計畫:依「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辦理。
(五) 以上敘獎人次皆含校(園)長。
拾、預期效益:
一、落實學校災害防救教育及應變組織,增進親師生對各項災害的整備及應變能力,營造安全的學習環境。
二、藉由學校宣導及演練教育活動,提高家庭及社區防災準備能力,減輕災害損傷。
三、藉由學(幼)生及家長防災知識的提升,進而發揮社區整體災害防救素養。
拾壹、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補充之。